各有关单位:
2014年5月,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印发了《关于开展第十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和第六届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中设[2014]28号)。现对推荐工作程序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备管理协会、各行业设备管理协会及有关部门对所辖区域或所属行业内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审核推荐后,报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审批。为使表彰活动更具广泛性、代表性并做到覆盖各地区、各行业,未成立设备管理协会的有关地区和行业的单位,可直接向中国设备管理协会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荐报送。
二、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工作者,由其所在单位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备管理协会、各行业设备管理协会及有关部门推荐后,报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审批。其所在地区和行业未成立设备管理协会的,可通过所在单位直接向中国设备管理协会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报送。
二〇一四年六月四日